汾湖高级中学廉洁从教承诺书
日期:2020-02-16 15:38:39  浏览量:2000

为积极响应“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完善自己的道德人格,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廉洁从教承诺:

1.坚持学校“闪光教育”的办学理念,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说不做有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不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4.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评价学生力求客观、全面和公正。

5.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6.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7.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主动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9.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心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承诺人                

时间             

联系地址:吴江区黎里镇芦墟泰丰路2号
邮编:215211
电话:0512-63255389
苏ICP备2022047387号

2024-04-17 08: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