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级中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
日期:2020-12-18 00:00:00  浏览量:1592

汾湖高级中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三重一大”方面的政策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教育腐败的现象发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完善学校决策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三重一大”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为指导,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加强监督为保障,深刻认识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校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三重一大”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郑  、钱雪松、朱斌

成员:     曹寅枫   张华建   杨俊良 陈兰

三、“三重一大”事项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四、“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抉择、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抉择,包括:

1.学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

2.教师队伍建设、职称申报、岗位变动、绩效工资管理;

3.学生招录、退学及管理等;

4.办公制度、岗位职责、勤政廉政等重要制度的制定;

5.学校后勤人员工作安排

6.党的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项目安排,包括:

1.对基础设施设备的审批核准、采购、备案;

2.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

(三)重要人事任免,包括:

1.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中层干部的任免;班主任、教研组长等人选的选拔、调整、推荐;骨干教师和新教师的引进等。

2.各级表彰对象的推荐。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

学校决定调动和使用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活动项目等。

五、“三重一大”监督管理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校党总支同相关事项分管副校长,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强对相关责任者的考核监督。

(二)严格执行学校行政审批和财务制度,对于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的,办公室拒绝加盖公章,涉及资金使用的财务室拒绝报账。

(三)严格实行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政务公开施行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风险防控情况,学校任免和奖惩及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通过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违反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2.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未作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而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

3.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进行决策,造成严重损失的。

 

 

 

 

 

吴江汾湖高级中学党总支

20204

 

 

 

联系地址:吴江区黎里镇芦墟泰丰路2号
邮编:215211
电话:0512-63255389
苏ICP备2022047387号

2024-04-30 08: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