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导师制度
日期:2020-12-30 00:00:00 浏览量:1865
“德育导师制”是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建立的,它将学校的德育目标、任务从班主任工作中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使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与班主任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学生德育管理进行优化,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育人模式。
德育导师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
2、教育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讲文明、有礼貌、尊师爱友的优秀品德。
3、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锤炼不怕困难的毅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帮助他们适应环境,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主学习的能力,增强学生全面成才的信心。
5、指导学生成长档案的建设,在学生的有关材料(如试卷、成长目标与检查表、家校联系手册等)上面,留下激励的评语。
我校党员教师根据德育处安排也积极与学生结对,做好学生的导师。
吴江汾湖高级中学党员德育导师结对
班级 |
受导学生 |
德育导师 |
班级 |
受导学生 |
德育导师 |
高三(4) |
张迪 |
王彩霞 |
高二(2) |
成鑫 |
吴茜 |
高三(2) |
曾甜甜 |
丁金菊 |
高二 (9) |
张思佳 |
杨云 |
高三(5) |
沈芷怡 |
张华建 |
高二(11) |
李天昊 |
雷明 |
高三(9) |
李文玉 |
李宝路 |
高一(2) |
孙雪 |
殷熊启翡 |
高三(8) |
郑波 |
陈雯 |
高一(4) |
张鹏 |
陈伟 |
高三(10) |
徐丽 |
吴琪 |
高一(6) |
裘佳怡 |
蔡明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