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导师制度
日期:2020-12-30 00:00:00  浏览量:1865

 

 

“德育导师制”是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建立的,它将学校的德育目标、任务从班主任工作中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使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与班主任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学生德育管理进行优化,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育人模式。

 

德育导师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

2、教育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讲文明、有礼貌、尊师爱友的优秀品德。

3、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锤炼不怕困难的毅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帮助他们适应环境,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主学习的能力,增强学生全面成才的信心。

5、指导学生成长档案的建设,在学生的有关材料(如试卷、成长目标与检查表、家校联系手册等)上面,留下激励的评语。

 

我校党员教师根据德育处安排也积极与学生结对,做好学生的导师。

 

               吴江汾湖高级中学党员德育导师结对

班级

受导学生

德育导师

班级

受导学生

德育导师

高三(4)

张迪

王彩霞

高二(2

成鑫

吴茜

高三(2

曾甜甜

丁金菊

高二 (9

张思佳

杨云

高三(5

沈芷怡

张华建

高二(11)

李天昊

雷明

高三(9

李文玉

李宝路

高一(2

孙雪

殷熊启翡

高三(8

郑波

陈雯

高一(4

张鹏

陈伟

高三(10

徐丽

吴琪

高一(6

裘佳怡

蔡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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