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吴教人〔2020〕42号
★
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持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直属单位、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持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地见效,切实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到实处,全面纠治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梳理排查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各校各单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为加快推进我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办好吴江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保证。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底,为期6个月,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阶段(2020年10月前)。各校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发出倡议,开展专项教育,促进观念转变。我局于今年5月已下发《关于推进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请各校自查“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现阶段完成情况,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校要及时组织新入职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组织新任职校(园)长拟定个人履职目标和杜绝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措施清单,并上传至省师德师风监管平台。各校要结合吴教监【2020】14号等文件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前夕,深入开展“廉洁从教”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园丁先锋”“园丁支部”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引导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各校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开展师德评价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教师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对照三个方面(有无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有无参与有偿补课;有无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全面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改进方向。教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讲清,并立即纠正,学校要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要将学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及时整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自查,有错即纠,坚决斩断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的各种利益链条,杜绝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底)。各校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投诉举报,结合前期自查发现以及信访受理的问题线索,紧盯重要节点、关键时段,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快速查处。区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将对各校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聘任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提供、出租场地给在职教师使用等问题。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或联合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令行禁止。各校继续按时做好师德月报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2月)。各校要围绕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要在全面总结师德师风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挖掘、树立师德标杆,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单位的先进经验,特别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示我区新时代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良好风貌。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治理阶段进展情况上报区教育局人师科,并于2021年2月1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各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做到工作部署、治理措施、问题查处“三到位”。中小学校长是学校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二)强化教育引导。各校要旗帜鲜明地宣传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并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我局于今年上半年已编印过相关《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汇编》,附件4是苏州市教育局最近新下发的《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手册(印刷稿)》,请大家认真比对、增补相关内容后印发至每一位教职员工并加强学习。确保学校教职员工人人知晓、人人践行。对网上舆情发酵快的师德失范行为,各校各单位要迅速组织调查,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作出处理。
(三)建立监管体系。要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监管体系。各校要对外公布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和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使专项治理工作合心合力、到底到边。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等制度的作用,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四)严肃追责处理。专项治理期间,省、市、区专项督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严重的将约谈学校校长。对专项治理工作马虎应付、失职失责的校长等相关责任人,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对问题严重的学校、个人,在文明校园、高品质学校建设等各类评审,以及人才选聘、职称评审、荣誉表彰等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师风严重失范的学校,扣除当年度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相关指标全部分值。
请各校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联系人进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群(公办群号:1092613405、民办群号:105015681),并于10月21日17时前扫描群内二维码上报附件3信息,按各时间节点完成附件2各项工作内容。
附件:1.吴江区教育局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持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吴江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安排
3.各校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联系人及举报电话表
4.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手册(苏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印刷稿)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吴江区教育局
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持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宇
副组长:周 萍 翁春强 王卫明 姚伟斌 水菊芳 徐 颖
组 员:胡明根 庞新华 王 强 朱国方 王 芳 吴韦萍
吴伟钢 史向阳 顾桂荣 吴高富 张建忠
附件2
吴江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学习 宣传 |
10月底前 |
上报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联系人及举报电话 |
10月底前 |
成立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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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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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
自查新入职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组织新任职校(园)长拟定个人履职目标和杜绝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措施清单,并上传至省师德师风监管平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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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印发师德师风手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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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师德师风手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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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前夕 |
开展“廉洁从教”经常性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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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自纠 |
10月下旬 |
开展师德评价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 |
10月下旬 |
组织师德师风自查自纠(重点对照三个方面:有无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有无参与有偿补课;有无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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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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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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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 检查 |
11月上旬前 |
公布专项整治投诉电话和举报邮箱 |
11月 |
举办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示范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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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
按月汇总上报7月至12月师德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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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前 |
区明察暗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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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至 2021年1月底 |
省市明察暗访 集中调查处理信访问题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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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 提高 |
2021年2月中旬 |
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
2021年2月底前 |
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
附件3
各校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联系人及举报电话表
单位 |
负责部门 |
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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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
2020年10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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