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吴教人〔2020〕27 号
关于做好吴江区模范教师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直属单位:
为鼓励全区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将于今年教师节隆重表彰一批工作成绩显著的吴江区模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推荐表彰2020年吴江区模范教师范围是:我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近两年来,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评选重点为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教师中又应以中小学和幼儿教师为主,并应在近两年来被评为吴江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中产生。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校长及其他人员的奖励名额,应严格控制在奖励总人数的10%以内。
已获得过吴江区模范教师或吴江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注:“吴江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于2012年更名为“吴江区模范教师”)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参评。
推荐表彰吴江区模范教师的评选条件是: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一次考核优秀,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挂职交流或支教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推广价值的;
5.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二、表彰名额
今年我区表彰20名吴江区模范教师,各学校可推荐上报1名。
三、评选程序和说明
各学校、单位在推荐评选表彰人选时,应将评选条件作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要把真正的优秀人物推荐出来,保证获奖人选的质量。切忌草率从事,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四、材料上报要求
推荐申报者需填写:
1.《吴江区模范教师登记表》一式一份(格式按示例填写,A4纸打印);
2.《吴江区模范教师申报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填写申报表“先进事迹简介”,要求内容简练,不得插页、复印、粘贴或填写“详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申报表设定的范围;
其他注意事项: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推荐单位应在个人事迹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推荐对象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考核优秀等综合荣誉或专业获奖复印件,由人秘干部审核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按申报表顺序编排。
《登记表》、《申报表》电子稿须同时通过OA内部邮件发送至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吴学思处,纸质材料请于7月10日前上交至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联系电话:63981951。
评选吴江区模范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各单位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公开透明,确保评优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附件:1.吴江区模范教师登记表
2.吴江区模范教师申报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吴江区模范教师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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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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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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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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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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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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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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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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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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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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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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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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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 年度考核等第 |
2018: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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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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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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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以来 教育 教学 工作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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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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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 事迹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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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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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 区教 育局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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