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阶段性师德师风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
日期:2023-02-16 16:22:18  浏览量:1153

汾湖高级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学校师德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 郑梅
副组长: 钱雪松  马华峰  张道致  胡永林
成 员:朱斌 马育国  曹寅枫  陈伟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由马华峰副校长领导下的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联系人为校长办公室马育国副主任。学校师德师风举报电话是051263255389,举报邮箱是:123574802@qq.com。
二、工作对象:检查学校各项组织制定的制定和落实;教职工个人师德师风是否有违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师德师风治理具体实施内容
(一)对学校各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督查:
1、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且每年把新上岗教师的师德师风承诺书上传到省平台。
2、学校制定定期与教师开展谈心谈话制度,每位校长负责自己分管部分教师的谈心工作。
3、学校非常重视青年教师的教育培养工作,每年开展青年教师的解题竞赛,并奖励优胜教师,学校建立三个骨干培训班,为青年教师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4、学校党总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5、督查学校团委是否注重团员教师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塑造。
(二)对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工作的考核: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学校考核小组评分占50%;教师自评占50%。按上述两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 有无认真参加各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
2. 有无存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或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行为;
3. 有无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的行为;
4. 有无存在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的行为;
5. 有无存在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的行为;
6. 有无存在生活作风不正,或涉足黄、赌、毒等不健康场所的行为;
7. 有无存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奖、人才项目申请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8. 有无存在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行为;
9. 有无存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
10. 有无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骨干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汾湖高级中学
2022年9月







教师拒绝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的承诺书


    我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一切违反师德师风和职业要求的行为。我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变请。
三、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教师师德师风和职业行为承诺书
我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一切违反师德师风和职业要求的行为。我郑重承诺:
1.不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
2.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
3.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不索要、收受学生、家长财物;
6.不参加由学生、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
7.不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落实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属地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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