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吴江区第四届优质课 教学反思评比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4-16 08:47:41  浏览量:860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吴教科函〔2024〕2号

 

关于组织开展吴江区第四届优质课教学反思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吴江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指向“教-学-评”一致性,提高教学效能的第四届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第四届优质课教学反思评比活动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及时予以落实。

一、评比活动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45~10:45(8:30前报到)。


2.地点:吴江区笠泽实验初级中学(吴江区芦荡路1388号 )

考虑到交通问题,建议拼车前往。

二、评比活动注意事项

1.各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由各校根据所附样张自行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进入指定考场和座位。

2.参赛人员当堂答题,当堂交卷。

三、参赛教师须知

1.参赛教师必须按时到相应考点报到,超过正式开考时间三十分钟以上视为放弃比赛。

2.参赛教师必须持身份证、及由所在学校盖章的本人参赛证进入比赛场地,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参赛证放在考桌桌面的右上角,不得冒名顶替。

3.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应携带蓝色或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参赛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电子笔等进入比赛场地。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必须彻底关闭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

4.比赛开始以后,参赛人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地方填上自己的姓名、单位、个人参赛号等考试信息,其他地方不得透露与本人及学校相关的任何信息,违者评比时按零分处理。凡因错填信息而造成差错的,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负。

5.参赛人员在比赛中,要严格遵守比赛纪律,保持比赛场地肃静,不得相互交谈,不得看他人答卷或相互讨论答题内容,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及走动;参赛人员交卷须在比赛开始四十分钟后,交卷前应向比赛监督举手示意,待比赛监督回收答卷后,再离开座位;交卷后,不得在比赛场地逗留及喧哗。

6.比赛结束时间到,参赛人员应立即停止比赛,待比赛监督当众回收答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将比赛答卷、以及草稿纸等带出比赛场地。

 

附件:1.参赛证样张

2.全区参赛人员考场安排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参赛证样张

 

届优质课评比(教学反思)活动参赛证

 

(请持身份证及本参赛证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8:30前报到笠泽实验初级中学)

参赛教师

姓名


所在学校(章)


参赛组别


参赛科目


参赛试场


个人参赛号


座位号


比赛时间

4月21日

8:45~10:45

(本证请学校打印,相关栏目根据下发《全区参赛人员考场安排》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19日前发给参赛者)

 

教学反思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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