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级中学教育科研绩效考核方案
日期:2020-02-16 10:25:20  浏览量:2421

一、教育科研绩效考核设想

    1.2011年《汾湖高级中学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基础,结合目前实际情况,适当增补修改。

    2.把《汾湖高级中学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的奖金直接标示法,改为记分计算教师个人教育科研绩效金额,每分30元。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总额实行最高限额6万元,如果年终测算总额超过6万元,则每分的金额将适当按比例下浮。

    3.论文发表、论文获奖的奖励实行最高限额,每位教师每年最高不超过60分。

二、教育科研绩效考核细则

1.论文发表奖励

      刊物类别

   分值

          认定标准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25

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

    国家级、省级杂志

15

CN刊号、新闻广电出版总署可查的期刊

    市级杂志

10

教育行政部门主办

    区(县)级杂志

5

教育行政部门主办

    校刊

2

《汾中教育》

说明:

1论文在正式刊物的增刊(专辑)、内部刊物(无CN刊号)上发表论文,则分数减半。

2在省部级及以上的报纸发表论文,则参照同级杂志计分,其余一律按同级杂志的一半计分。

3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4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

2.论文评比奖励

级别

国家及省级

大市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15

10

5

3

二等奖

12

7

4

2

三等奖

10

5

3

1

说明:

1同一篇论文在不同比赛中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

2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3各级各类民间组织(杂志社、研究会、学会、协会等)举办的论文评比,减半计分。

4论文必须由我校组织报送,评比组织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职能部门,以证书落款和盖章为准。

 

3.课题研究奖励

 

管理部门

国家级

江苏省

苏州市

吴江区

备注

立项类

教育规划办课题

(含教研课题)

20

15

10

5

子课题不予奖励

其他类课题

8

6

4

2

结题类

教育规划办课题

(含教研课题)

60

40

20

10

子课题下浮一级

其他类课题

30

16

8

说明:

   1个人承担的课题,按以上办法奖励,集体承担的课题,按以上办法的两倍计分。

   2结题评比中获得优良课题(或两等奖以上的),结题按两倍计分。

   3课题被评为省、大市、区精品课题的,分别按3倍、2倍、1.5倍计分。精品课题与优良课题不重复计分。

   备注:

    1.相同系列的比赛奖励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得奖;所有发表获奖的相关教师凭发表获奖原件经校长室认定登记后发放。

2.论文(发表、评比)奖励实行最高限额,每位教师每年不超过60分。

3.承担课题所撰写的论文被发表或获奖,不受最高限额限制,原则上每个子课题每年一篇。

    4.本规定生效之日,其他相应规定自行作废。

    5.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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